《约拿之窗》读后感(一):全程无尿点那个时候就有东莨菪碱啦,这种法庭式的反驳让我想起了x的悲剧的一部分,但是卡尔把其贯彻到底。只不过这个过程,找寻真凶并不艰难,绝佳是背后的阴谋。
其在这个过程中,通过法庭辩论逐步引向事实的真凶,特别是在是那张时间表,把事情一步一步的搞清楚。只不过很多事就是那样,看上去一团糟,实质上写出下来过一遍就很确切了。只不过我实在这个女人知道是因爱生恨。《约拿之窗》读后感(二):精彩绝伦的法庭决斗感叹绝妙的法庭决斗!之前看《三口棺材》,感觉卡尔讲故事的能力一般,但在这本里创下了我的好感。
这本开局即案件,随后就是庭审环节,环环相扣,证人和新的证物屡屡登场,辩方和检方针锋相对,诬陷与伪证倒数被揭穿,还有感动人心的自我牺牲……让我们为勇气的女孩起立!此外,系列主角H.M.爵士怪异但也讨喜,“我这个老头子期望年轻人都过上好日子”现实感动人心。不过,作为核心计谋的机械密室的求解,倒是中规中矩,算不上精彩,相比三口棺材逊色一分。
《约拿之窗》读后感(三):反败为胜法庭早已完全石锤的案件,被一点一点的反败为胜。对于现在的读者来说,这本书里密室的手法有可能算不上精彩,但亨利爵士一个相接一个的证据犹如炸弹一样呼喊法庭,让人痛不过气。早已完全石锤的案件,被一点一点的反败为胜。
对于现在的读者来说,这本书里密室的手法有可能算不上精彩,但亨利爵士一个相接一个的证据犹如炸弹一样呼喊法庭,让人痛不过气。痛不过气。
早已完全石锤的案件,被一点一点的反败为胜。对于现在的读者来说,这本书里密室的手法有可能算不上精彩,但亨利爵士一个相接一个的证据犹如炸弹一样呼喊法庭,让人痛不过气。痛不过气。
《约拿之窗》读后感(四):庭审の大逆转,密室与庭审二合一!文/舒念我想要,密室推理小说对于推理小说爱好者的极大魅力,不仅在于其“不有可能犯罪”的性质,更加最重要的是读者刑警抽丝剥茧,超越不有可能的过程,用证据与逻辑推理出有一番不有可能之中的有可能,超越一场极致犯罪,已完成一次极致推理小说。化不有可能为有可能,甚至化不有可能为必定,这才是推理小说的体验。推理小说最重要的就是创建信任,即坚信一场虚构的现实犯罪,超越这种真实感,推理小说给人的难忘就不会削减。
虚构的真实性《约拿之窗》这本书被称作“神作”,其动人之处就是创建了这样的虚构的真实性。从事件的开始,让读者与被告一起栽进一个令人一头雾水的场景中,从一个心碎的定女婿到站上被告席,事实就放在眼前,却令人抓将近头脑,而确实的主角H.M.爵士则在庭审的抽丝剥茧中,借由每位证人的视角,车祸地拼凑出一个意想不到的真凶,读者的心也同每个旁观者一样,经历了几番平缓而后还能在很长时间内难忘这里的故事,这就是一部推理小说的顺利。在这本书的案件中,除了通过对有所不同证人的问话获得有所不同角度的对案件的了解,作者也生产了一些凑巧的场景,来促使这场密室杀害,一方面是真假长短的证词,一方面是意想不到的误会,但一切都有一种顺水推舟的感觉,丝毫没生拉硬拽的失望,《约拿之窗》中的原作基本都让人实在情有可原,案件的“真实性”并没因为非常规的凑巧而削减,反而让人拜服于作者的精巧设计,以及对庭审题材的推理小说的把触。庭审与密室二合一庭审小说较少了犯罪现场的提心吊胆,但多了法庭上的针锋相对,《约拿之窗》不仅充分发挥了庭审小说的优势,还将密室推理小说融会其中,在案件推理小说的过程中,每个出场的人物都各司其职,无论多么不起眼的人物,都已完成了自己在这场庭审秀中的最重要愿景,而众星拱月般的H.M.爵士,则将所有的碎片转化成为答案,不仅找到了杀害的真凶,还呈现出了一次精彩的庭审反攻。
当然,对于中译本来说,还是有所失望之处,翻译成对于反映H.M.爵士略为贞怪异的性格还是有些做作,另外为了创建庭审的缜密,描述方面也显得啰嗦,无法呈现出推理小说作品中情节灵活的特点,在后半部分的描述中较少了一点令人屏息的读者体验。但瑕不掩瑜,这部小说不仅专心于庭审当中说明了的人与社会、与他人之间的对立对话,谎言、现实、舆论、道德观念等等之外,这部小说更加多仍旧遥相呼应发动机本身,充满著庭审的背景,几乎可以构架处另一部精彩的密室推理小说,一些被人忽略的细节与一个无法提早预测的真凶,这是每一个推理小说爱好者都不容错过的精彩之作。《约拿之窗》读后感(五):古典时期的作品无法用新本格时期的眼睛来看幸运地第一时间拜读了约翰迪克森卡尔“新星出版社”版本中的《三口棺材》和《约拿之窗》,其中的《约拿之窗》被选为十大密室第五名,而我忠诚地坚信诸君读过之后并会实在这个密室难度很大,实质上,这个密室甚至有些不公平,特别是在是它并没详尽地讲解过门把手的结构,由我们这些21世纪人类的眼光看,大部分门把手都做到将近他想已完成的效果。
而且,如今侦探小说转入新本格这么多年了,机械密室这种类型早已无法引发大家的兴趣(如果这个密室的计谋全然只是要找出密室而不是有更进一步的起到的话),《约拿之窗》觉得不具备可糅合性。以我观之,精彩的部分在于法庭的决斗显然精彩,情节不拖泥带水让人在读到1/3后就只想书了。
其次,人物塑造成和凶手瞄准也十分精彩。但我只不过想明确提出一个疑惑,关于这个案子的真凶到底是谁,只不过书中呈现出的证据几乎无法瞄准书中得出的真凶。虽然说道不要用新本格的眼光来看古典推理小说,但本文说道的如此言之凿凿,并且让被告揭穿了,竟然我很想要赞成一下:那就是被告并无法揭穿,如果整个计谋都是被告和书中等价凶手的计谋,目的是为被告揭穿也说得过去,按着新本格的调性,被告可以是为了杀掉死者才相似的他的女儿,原因有可能是死者爱好的射箭运动使得他们家的森林产业瓦解或者射杀了他的家人之类的,让他颠沛流离直到被如今的家庭领养,后来遇上了死者女儿开始心生计谋,并在遇上书中等价凶手后开始策划(可以是很早以前之前就邂逅过了,找到书中等价凶手可以利用,并且二人不不存在利益冲突),而他提早回到伦敦(前一日获取给他未婚妻的信息有可能是诱导,而且没有人注目过书中等价死者打过电话与否),与书中等价凶手碰头,告诉了所有计划,并且反对了等价凶手的手法,但明确提出要自己临死前杀掉死者,于是计划变为了他进来,促成死者无法动弹(比如给他灌药),然后让书中等价死者走一遍流程,射空那支箭(书中叙述十字弓很杨家幸而且射程将近,箭不许,射空应当无法留给印记,也可以先取下剪头) 再行自己拿着那支箭刺向死者(有一处细节,关于那支箭上的灰尘,说道只有一条细线,这件事较为匪夷所思,对着夹住建构的孔射向一支箭,它大概率不会被把手上沿剐蹭,造成灰尘破损,或者因为死者倒地而经常出现震落,而最后只经常出现了最极致的情况:既有一条规则的线又有一些指纹,应当是房内得同伙蓄意编造的假证据较为合理)这种情况下,已完成杀人。这一套流程首先很更容易回避自己的指控,比如留给的蓝色羽毛(就算没留给他也可以自学书中等价死者蓄意撇下羽毛塞进约拿之窗来已完成),第二已完成了暗杀计划,第三,就算知道上了法庭,他和书中等价凶手也可以相互获取对方的有利证,使得没有人可以确认真凶,这是一份双重保险,而且无法证伪,确保二人有罪几率提升。
当然了,再度声明不应该用新本格来看古典推理小说,古典推理小说有可能显然拒绝接受没法有人决意想要杀死一个人的逻辑,尽管如此,我还是想要明确提出上面的结论,以解释被告仍然有可能是凶手。从这点上也可以显现出为何新本格越发不在意推理小说过程,而更喜欢必要得出真凶让凶手自裁,或者索性必要说道这只是较有可能的一种现象:除了作家们的焦点从人物塑造成和推理小说过程变为计谋的高级与否,还有众多问题(随着数理逻辑学发展日益被确认)就是许多案子无法靠推理小说得出结论确实的凶手和真凶:《东方快车谋杀案》,埃勒里奎因的一些作品都有类似于情况,因此新本格才走成了如今的模式。
甩得有些近,无论怎么说,敲返那个时代,虽然我无法说道比奎因好,但知道不比阿婆劣。当年的神作也是很有可能的,看看大家读过这本书之后看自家门夹住的表情,无非捧腹,也许这还引发了门把手技术革命也说不定。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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